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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眼看车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公安部日前已实行新的交通违法处理规定,一辆车最多只能接受3个驾照处理违法行为,一个驾照最多为3辆车处理违法行为,找人“背分”的行为将受到限制。公安部也迅速表态称,这是个别媒体的误读,实际上禁止任何人出卖或购买交通违法记分。
仔细想一下,为何有媒体会误读呢?单从这个规定的字面意义上来看,是不是本身就会难免让人产生误解呢?且细看规定:对在一年内同一驾驶人为非本人所有的3辆以上不同号牌机动车,或者3名以上的驾驶人为同一号牌机动车接受违法行为处理的,列入涉嫌代替接受处理的重点人员名单,暂停其违法处理业务。在笔者看来,此举有益于遏制代扣分和买卖分行为,但一定会有人单从规定本身来看,觉得这是在暗示代扣分可以存在,但不能超过次数上的限制。
也许很多驾驶者都有类似的经历,有朋友借自己的车开,出于抹不开面子就借了,而朋友开车出去在路上有可能发生一些违章的现象,但摄像头是只认车不认人的,日后如果查到此次违章,而朋友又愿意用自己的驾照去扣分,那车辆所属的车主当然是乐意的。再举个例子,一个公司有三个司机,同一辆工作车可能三个人都开过,如果这一辆车一年中三个司机各自违章一次,想必一定是三个人的驾照分别去扣分。那么这明显也不能算是造假了。除此之外,还有几种情况下会出现驾驶证代扣分:比如违章停车,驾驶人不在,不能现场记分;比如是租赁车辆,租车人违章,返还车辆后,租赁公司还不知道该车辆曾有违法记录,形成车主被动代扣分处罚。
正是这种种实际情况的存在,也让不少个人和团体钻了空子专门去做“代扣分”业务。本来按规定驾驶人如果交通违法,需要接受交管部门的罚款、扣分处罚,接受处罚的应该是违法当事人。但现在很多违法当事人分不够扣,不愿学习,从而选择“代扣分”,使目前的“代扣分”现象比较猖獗。只要上网一搜索,不少代扣分的信息就会弹出来。大多是“一分200元”或“一次性扣12分需5000元搞定”之类的信息。
其实,扣分只是一种管理方式,它的目的还是为了减少交通违法行为,而买卖分当然就违背了这一管理方式的初衷,属于“钻空子”,无形中助长了违章者的侥幸心理,干扰了正常的交通管理秩序,为交通肇事埋下了隐患。
虽然公安部交管局称正在建立健全查处“买分卖分”行为的工作机制,针对现实中存在的问题,近一步完善核查程序。但从目前我国的法律来看,“代扣分”违法行为的处罚依据还不健全,还是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尽快完善相关的法律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