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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在金地格林格林户型图上标示出存在的种种问题
业主绘制的户型图,在管道井无法变更的情况下,希望开发商能够按此进行修改
急!“选房时间只有10秒钟”
“选房时根本没时间仔细去看户型,但在当天那个份上,不选不行啊!”回想起当时选房的过程,业主代表张先生无奈地还原起3月24日的经历。
3月24日,金地格林格林一期开盘,靠着“低总价、地铁盘、刚需房”的宣传,排号人已达4000多名,但一期仅有480多套房源,也就说近10名购房人中只有1个人能买到房,如此悬殊的比例,让购房人最关心的是能否选到房,而不敢奢望挑选户型。
幸运的是,张先生获得了第200多位的选房资格,原本焦躁不安的情绪刚有所缓解,却在销售人员一遍遍地催促声中,再次焦躁起来。
“他们就给了我10秒的选房时间!”张先生说,当时销售人员表示必须在10秒内做出选择,否则购房资格取消。而此时仅剩下58平方米和75平方米两种户型,张先生已无时间多考虑,便选择了面积大一点也就是75平方米的户型。
张先生的说法得到了其他三位业主代表的认同,虽然其他三位业主代表回忆自己的选房时间略长于10秒,但肯定不到1分钟,原因就是销售人员一直在不停地催促他们选房,否则超时将失去选房资格,所以他们在仓皇中才选了面积较大的75平方米的户型。
选完房后,张先生想再仔细看看户型,但销售人员马上催促他交定金、签意向合同,在一个小时内办理完了认购手续。此时,张先生觉得可以踏实下来仔细看看户型了,但销售人员又催他:“3月31日签购房合同,所以得在一周之内交首付,如果不能在签购房合同前交清的话,房子收回,定金不退。”
“户型什么的,我们哪里来得及仔细研究啊。”另一位业主代表刘先生哭笑不得地说。
亏!购房款白白浪费十多万
在销售人员不断地催促声中,购房人完成了整个购房流程,然而这份喜悦没过多久,就有业主发现了75平方米的户型存在诸多问题。
“浪费的面积最少得7平方米,厨房空间狭小,管道井占用卫生间1/4面积……”该户型所暴露出的问题,顿时成为一期业主探讨最多的话题。
业内一位知名的户型研究者看过该户型图后也表示,“这户型确实不是什么好设计”。
他告诉记者,75平方米的住房属于小户型,在设计方面更应该注重厨房、卫生间等功能区域的设计,而该户型的厨房和卫生间都存在着过小的问题。此外,户型中的管道井的设置也非常不合理。
“小户型最好是设计紧凑,但也必须合理地将面积分摊给各个区域。该户型一进门的浪费面积太多,也使得业主不好装饰玄关,纯属浪费。卫生间和厨房的设计是整个户型最差的地方,面积过小不说,余下的面积也没有分摊到客厅、主卧,属于明显的面积浪费。”他详细点评道。
记者实地考察后发现,该户型内的厨房与卫生间设计的确存在过小问题,如安装橱柜后,一个略微高大点的人在厨房里面便很难施展。
此外,卫生间内因为管道井占用面积过大,导致淋浴与坐便器无法隔离,为此,有业主戏称:“买了这个户型,在洗澡时能冲了马桶。”
四位业主代表认为,该户型最大的问题在于面积浪费,按照最少7平方米的浪费面积及一期1.8万元/平方米开盘价计算,购房人相当白白损失了12.6万元,尚不包括因为其他设计不合理之处带来的损失。为此,100多位业主联名请求开发商能够对75平方米户型进行修改。
难!开发商拒绝修改“白吃”户型
4月26日,一期业主开始与开发商沟通,然而开发商的回答却让业主们难以接受。
参与首轮沟通的业主代表刘先生说:“我们希望把户型修改得合理一些,金地格林格林方面给出的答复是桩已打好,无法进行更改,并称户型变更需规划部门的同意。”
但这一说法并非可靠,一位多年从事建筑的资深工程师告诉记者:“即便桩已打好,在不影响外立面、承重墙的条件下,户型内部是可以进行修改的。”他表示,按照业主提出的修改方案,项目的承重墙、外立面都没有进行变化,修改的只是内部的管道井和一些非承重墙的墙面。因此桩打好,不能成为户型无法修改的理由。
对于开发商所称“户型变更需规划部门的同意”这一说法,其实是偷换了概念。一位在规划部门工作多年的资深人士告诉记者,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如果楼盘户型变更或面积变更,确实需要规划部门的批准。仅变更户型而面积没有变化的,规划部门经过勘测后,一般都会批准。但无论有没有面积变化,变更户型都需要由开发商向规划部门提出。
记者向一家变更过户型的知名房企求证时,该企业有关人士表示:“限购政策实施以来,一些项目曾申请将原有的大户型变更为小户型,这种面积上变更远比户型修改要严格很多,但也得到了批准。”
面对金地格林格林拒绝修改户型,目前200多位购买了75平方米户型的购房人还在寻求新的解决方法。
“从买房时的催促,到出现问题后的不断推脱,我们已经失去了对金地品牌的信心。”四位业主代表无奈地表示。
《楼宇周刊》深度报道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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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购房过程中,还有一件事让业主感到不解,销售人员说好一周交清的首付款突然又被临时通知必须提前一天交清。
“签订意向合同后,我开始筹款,以便在销售人员规定的3月31日交清,但3月30日突然被告知因为网签的原因,首付款必须在当晚交清。”张先生说。
业主代表刘先生向记者出示了意向购房合同,上面明确写道“签订合同后7天内交付首付款”,而这短短的7天时间却被开发商生生挤成了6天。
对此,一位律师表示,合同中写明了交款期限,开发商单方要求提前,属于违约,侵犯了购房人权益,购房人可以要求开发商严格按照合同期限进行交款,也可以终止合同,而因为提前交款后出现的纠纷,可由开发商来承担。
然而在开发商刻意营造的“房源紧张”的情况下,法律的相关规定显得如此苍白。
回应
对于业主们代表提出户型所存在问题以及希望修改户型的请求,记者向金地华北区域有关负责人求证事件的进展与相关答复,但截至发稿时,对方未做任何回应。
原本面积就不大的卫生间被左侧的管道井占去了大量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