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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4月1日杭州“国五条”细则出台后,并未提及此前“国五条”要求的20%个税计征方式,二手房交易个税征收仍按照既有标准,既大多以转让收入的1%征收。淳安二手房转让交易开始“退烧”并趋于稳定。
笔者走访千岛湖几家中介了解到,相比此前二手房交易的热度,最近二手房交易有所回落,但每个门店每天还是能成交至少两套房。“杭州‘国五条’细则出来后,二手房个税计征没有变化,还是按照转让总价的1%缴纳个税。”某二手房中介销售人员告诉笔者。依据2006年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住房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能确定房屋原值的,按转让差额20%缴纳个人所得税;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按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一定比例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
差额计征公式:(房屋现值-房屋原值-住房装修费用-住房贷款利息-手续费-公证费-其他合理费用-转让过程中缴纳的各项税费)×20%
但在实际操作中,差额计征还有很多不确定因素,目前还无法核定。因此卖方一般不能提供详细公正的各项文件,个税征收还是按照1%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