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红谷滩新区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重金奖励新办企业
本报讯黄芳记者高小茜赣江之滨的红谷滩新区“二次开发”正如火如荼进行,记者昨日从红谷滩新区管委会获悉,《南昌红谷滩新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简称《优惠政策》)正式出台。根据《优惠政策》,在红谷滩新区投资新办企业的省外企业,注册资本金在2亿元以上,可获奖励10万元。
省外企业注册资本金超2亿奖励10万元
记者了解到,《优惠政策》自5月1日起试行一年,对红谷滩新区的金融保险、商贸物流、总部(楼宇)经济、现代旅游、商务会展、科教与文化创意和服务外包等方面的企业提出了一系列奖励政策,对加快红谷滩新区“二次开发”建设步伐,聚焦九龙湖新城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对省外企业在新区投资新办企业的,其注册资本金在1亿元以上至2亿元的,奖励5万元,注册资本金在2亿元以上的,奖励10万元。”同时,《优惠政策》提出,对国外(境外)企业在新区投资新办外商投资企业的,其注册资本金在5000万美元以上至1亿美元的,且两年内缴清全部注册资本金,奖励100万元人民币。其注册资本金在1亿美元以上的,且两年内缴清全部注册资本金,奖励200万元人民币。
纳税超亿的物业持有企业奖励200万元
在商贸物流产业方面,《优惠政策》提出,自持物业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购地新建的、购买现有楼宇经营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租赁现有楼宇且经营面积在5000平方米以上的服务型企业,年营业额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从事交通运输和仓储业务的物流企业,可分别获得自企业开业之日起所缴纳营业税或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区级地方留成部分的奖励。
“购地新建总部大楼,建成后完全用于办公与商业用途,且自持比例不低于50%的总部(楼宇)经济企业,根据建筑面积不同,可获得相应奖励。”根据《优惠政策》,对购置自用办公用房2000平方米以上(新引进)的企业总部,根据注册资金不同,在装修并正式投入使用后,可获得相应的购房补贴或一次性房租补贴。
值得注意的是,对自持物业且自主招商引进企业总部年度累计纳税额超亿元的,经核实后一次性奖励物业持有企业200万元。
50万元扶持企业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优惠政策》提出,从事旅游项目综合性开发的现代旅游企业,自持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的,可按照每平方米50元奖励。同时,自企业开业之日起所缴纳的营业税或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区级地方留成部分,第一年给予80%奖励,第二年给予60%奖励,第三年给予30%奖励。
此外,当年纳税超过100万元的科学研究、文化教育及文化创意的机构或企业,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以上新建成的五星级及五星级以上的大型宾馆、酒店企业,自持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从事会展项目综合性开发的企业,可分别相应获得自企业开业之日起所缴纳的营业税或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区级地方留成部分的奖励。
同时,红谷滩新区鼓励和资助企业建设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对技术服务平台建设所需的设备购置、软件购买、平台运营等投资额在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资金扶持。对新设立的服务外包企业及服务外包人才中介、专业技术培训机构,所缴纳的营业税或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区级地方留成部分,第一年给予80%奖励,第二年给予60%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