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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证券指出,设立该基金并不意味着平安证券需要或准备承担全部责任。作为中介机构之一,平安证券董事长杨宇翔说:我们保留追究上市公司补偿的权利。同时,3亿赔偿专项资金7月2日将通过交易所系统,向受损股民派发补偿金。
如果你是万福生科造假上市的受害者,首先要看是不是在赔偿范围。
赔偿范围
三类投资者可获赔偿
投资者对万福生科股票的交易具备如下情形之一的,属于基金的补偿范围。
(一)自2011年9月14日起,至2012年9月15日之前买入万福生科股票,且在2012年9月15日之后因卖出或持续持有万福生科股票而产生亏损的;
(二)自2011年9月14日起,至2012年10月26日之前买入万福生科股票,且在2012年10月26日之后因卖出或持续持有万福生科股票而产生亏损的;
(三)自2011年9月14日起,至2013年3月2日之前买入万福生科股票,且在2013年3月2日之后因卖出或持续持有万福生科股票而产生亏损的。
具体操作
查询金额确认
《和解承诺函》
秉承“便捷操作”的基本原则,基金管理人将自公告刊登之日起六十天内完成计算补偿金额、达成和解与支付补偿金。投资者可通过基金专设网站(www.wfskjj.com)和深交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交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wltp.cn-info.com.cn)],方便快捷地完成操作。提醒投资者注意,接受补偿金额、与平安证券达成和解是投资者获得补偿金的必备条件。
投资者需在2013年5月20日至6月11日期间登录基金专设网站查询补偿金额并点击确认《和解承诺函》,再于2013年6月17日至6月28日期间通过深交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发出对补偿金额的有效确认指令,确认接受专项补偿基金的补偿并与平安证券达成和解。2013年6月28日后基金管理人将下达划款指令,投资者应于2013年7月5日前对补偿金到账情况进行查询。
赔偿金额
按照统一公式计算
基金将按照以下公式计算每一符合条件的投资者的补偿金额:补偿金额=投资差额损失+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资金利息。
投资者持股期间基于股东身份取得的收益,包括红利、红股、公积金转增所得的股份以及投资者持股期间出资购买的配股、增发股和转配股,不冲抵其补偿金额。
据21世纪经济报
假如投资者操作如下
序号操作日期买卖方向成交数量(股)成交价格
(元)
1 2011年9月27日买入1000 30.0
2 2011年10月12日买入1000 26.0
3 2012年9月18日卖出4000 8.5
4 2013年1月23日买入2000 7.5
5 2013年3月25日卖出2000 6.1
由于该投资者的操作分别符合赔偿范围的两种情形,且不同情形下对应的持股不存在时间重合的情况,因此分别计算两种情形的金额再加总即为该投资者的投资差额损失。
基于“被立案稽查公告日”2012年9月15日计算
1)买入均价和持股数量:
a)2011年9月27日操作后,买入均价为30元,持股数量为1000股。
b)2011年10月12日操作后,买入均价调整为(30×1000+26×1000)/2000=28元,持股数量调整为2000股。
c)2012年6月12日,除权除息日(2011年分红10转10派3),买入均价调整为(28-0.3)/2=13.85元,持股数量调整为4000股。
(2)卖出均价:
因在对应基准日2012年11月5日前一次性卖出全部4000股,卖出均价为实际交易价格8.5元。
(3)投资差额损失:
结果=(买入均价-卖出均价)×持股数量=(13.85-8.5)×4000=21400元。
基于“2008年至2011年财务信息虚假陈述更正日”2013年3月2日计算
(1)买入均价和持股数量:
仅有一笔买入,2013年1月23日操作后,买入均价为7.5元,持股数量为2000股。
(2)卖出均价:
因卖出日在对应基准日2013年3月8日之后,卖出均价为2013年3月2日至2013年3月8日间所有交易日收盘价的算术平均值6.63元。
(3)投资差额损失:
结果=(买入均价-卖出均价)×持股数量=(7.5-6.63)×2000=1740元。
两种情形下的计算结果相加,该投资者的投资差额损失为:
投资差额损失=21400+1740=231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