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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8年成立的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法院少年庭负责审理全市六区的少年刑事案件。多年来,该庭立足审判,主动向学校、家庭、社会延伸执法触角,不但驱动了社会对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关注与重视,还促进了相关管理部门增强管理意识,达到了预防、减少未成年人犯罪的目的。
向家庭延伸以亲情关爱牵动健康成长环境
家庭是青少年的第一课堂,父母是第一任教师。在审判实践中,家庭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基石,正是家庭教育的缺失,才使一些青少年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
为此,鸡冠法院于2003年成立了家长学校,以生动的案例、基本法律知识和家庭教育方式为授课内容,到辖区小学对家长进行面对面的集中辅导。用心、用情与家长交流,使他们懂得如何给孩子关爱,如何运用科学的方式方法教育孩子,已有460名学生家长接受了教育。
针对未成年人犯中单亲家庭比例较大的实际情况,鸡冠法院在2000年成立了“婚姻教育学校”,对有未成年子女的离婚案件当事人进行耐心说服教育,已有9期37对离婚当事人在法庭的调解下破镜重圆,他们的孩子也重新找回了家庭的温暖。
向院校延伸以共建共育牵动德育教育机制
学校是教书育人的主要场所。学生的德育和法制教育往往被忽视,少数青少年的思想品德出现偏差,有的走上犯罪道路。为有效防止和减少学生犯罪的发生,鸡冠法院主动承担法制教育责任,先后主动与六区20余所中、小学校建立了协作关系,并选派5名庭长和10名法官担任法制校长和校外辅导员,对在校青少年进行早期教育和预防性教育,共同建立起“法制校园”。
一些已经改邪归正、重新回归社会的少年犯也被不定期组织到学校“现身说法”;在让学生接受直观教育的同时,鸡冠法院还带领百名顽劣学生到市劳教所参观;与监狱联合组织服刑人员到职业类学校进行现身讲法活动;组织学生观摩庭审,使他们切身体会到了法律的严肃性。
鸡冠法院还对学校校规如何调整、违纪学生如何处理及调整违纪学生档案的使用方式等提出了许多司法建议。如实践中他们发现职业类的学校犯罪的学生较多,则建议学校应注重开展丰富的文体活动、注重对他们兴趣爱好的教育和培养,特别是能力和德育的教育,从而使职业类学校学生犯罪逐年下降。
在市关工委的帮助下,鸡冠法院组织编写少年法庭的法制教育教材,印成书籍,发放到各中小学校,为法制教育提供素材。多年来,该院共到中小学校进行法制教育百余次,开展模拟法庭活动20余次,听讲师生超过10万人次。
向社会延伸以群团参与牵动社会协作机制
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鸡冠区法院少年庭作为少年犯罪的专门审判部门,充分利用自身独特的地位,上引下联,为社会协作提供了良好的支撑。
鸡冠法院成立“希望学校”,将刑期变学期,由本院审判员担任专职教师,聘请团委、工会等11名同志担任兼职教师,编写通俗易懂的特殊教材,每月定期对判处非监禁刑的少年犯进行集中面授、组织座谈,为学员订阅书籍和报刊,要求他们每天坚持记身边事,写体会,每月集中检查。
同时建立学员通讯录和学员档案,定期进行法律知识和思想品德的考试,结果作为减刑的依据,真正把刑期变成了学期。“希望学校”共授课百余次,判处非监禁刑的564名少年犯经教育后,改好率为98%。
多年来,鸡冠法院与市妇联共为1256名未成年人犯提供了法律援助。为无父母、无亲属的67名未成年人犯指定了合适的成年人担任监护人参加诉讼。多次开展心理咨询师走进法庭和家庭活动,通过心理咨询师介入庭审、深入家庭的心理疏导,帮助失足青少年纠正不良品行,重塑人生理念。
在审判中,一旦发现有生活困难致未成年人无法健康成长的情况,鸡冠法院及时与民政部门沟通,已为5个家庭办理低保等手续,帮助27个接近成年的少年释放犯就业。在社会福利院建立第二帮教基地,组织判缓刑的少年犯到福利院劳动,让他们在劳动中洗涮污垢,净化心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尊老爱幼、心地纯善的品格。
鸡冠法院与媒体通力合作,把超前预防工作延伸到了社会。通过与市电台、电视台联系,以“交通广播”和“法制报道”为平台,进行了50余期普法教育;开办了“少年法庭简报”,及时反馈少年审判工作动态,扩大了社会关注面。
鸡冠法院少年法庭还积极探索服务社会的有效模式,收到了明显的社会效果。近三年来,审理的194件少年刑事案件,上诉的仅有4件。少年犯悔罪、服判的多了,抗拒改造、重新犯罪的少了。判处的510名少年犯中,重新犯罪率不足2%。审结的近千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无发改,无申诉,无再审,无上访,无缠诉。该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国保护未成年人先进集体、全国巾帼文明示范岗等多项荣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