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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李卓洋)一次吵架后,王强用水果刀将女友小李捅成重伤。近日,雁塔区检察院对25岁的王强提起公诉,并建议处3至5年有期徒刑。
2012年4月,小李与王强成为男女朋友。两人经常因生活琐事争吵。当年10月28日下午,在鱼化寨某公寓门前,王强和小李又因结婚买房发生争执。王强用水果刀将小李腹部捅伤。之后王强将小李送至医院救治,并投案自首。同年11月27日,王强被雁塔区检察院批准逮捕。经西安交大法医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小李为重伤,伤残等级属八级。
雁塔区检察院认定,应以故意伤害罪追究王强刑责。案发后,王强积极将被害人送往医院救治,并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依法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建议对王强处以3年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