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早报北京讯女子骑车经过国道,不料撞上路上的石块,连人带车摔倒并致死亡。其夫将北京市路政局房山分局告上法院,要求赔偿22万元。记者前日获悉,房山法院判决路政局房山分局补偿李先生一万元。
李先生称,爱人在一国道上骑车撞上路上的石块,连人带车翻倒后死亡。房山法院经审理认为,路政局房山分局已经履行了养护义务,对死者的死亡不存在过错。但鉴于死者系在路政局房山分局管理路段死亡,根据公平原则,应对李先生所受损失予以适当经济补偿。(张淑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