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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以来,按照中央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宝坻区深入开展平安宝坻创建活动,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促进了经济快速发展。2012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380亿元,同比增长28.7%;区域财政收入78亿元,增长30%;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406亿元,增长34.7%。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好于全市平均水平。近年来,全区未发生影响较大的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和重特大安全事故。连续多年成为全市乃至全国社会治安秩序最好的地区之一。在2012年度全市社会公众安全感满意度调查中,该区排名第一。2009年5月,被中央综治委授予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区称号。
一、着力推动平安建设责任落实
1、明确责任主体。实行区、镇街和委局、村居三级签状定责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分解责任,层层量化任务,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每年签订三级责任书2800余份,签订率100%。
2、加强组织推动。一是领导带头履责。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对做好平安建设工作高度重视,分别深入基层单位推动任务落实,帮助解决问题。其他区级领导同志按照一岗双责要求,积极参加基层联系点平安创建活动,推动工作扎实开展。二是加强考核。坚持把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等情况列入对镇街领导班子的民意调查内容,把工作落实情况作为镇街和区直部门领导干部考核任用的重要指标。
3、抓实工作保障。一方面抓组织机构保障。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分别成立了平安建设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成员单位全部制定参与平安建设计划,对各自承担的创建任务进行量化分解,2012年,完成立项工作39项。另一方面抓物质保障。区财政优先安排各级各部门的平安创建、综治工作经费,紧紧盯住薄弱环节,加大保障力度,着力解决好人、财、物等方面问题,以及具体工作中遇到的其他实际问题。
二、着力抓实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化解
1、立足源头抓防范。坚持严把“四关”:①政策出台关。做到没有兼顾各方面利益的政策不出台,得不到大多数群众支持的政策不出台,与民争利的政策不出台,配套措施跟不上的政策缓出台。②政策执行关。执行前创造条件让群众知情,执行过程中让群众参与和监督。③干部言行关。通过教育、培训等方式,引导广大干部既严格按法律、政策和程序办事,又强化宗旨意识。④风险评估关。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影响面广、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问题的重大决策事项,坚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2、千方百计抓化解。做到“四个解决”: ①对于一般性的矛盾纠纷,建立起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大调解体系,依托区信访受理中心和镇街、村居“一站三中心”,在重点行业部门设置调解机构,建立联合调解机制。②对多发性突出问题集中力量解决。围绕土地调整、土地征用、干群矛盾、企业改制等方面的问题,由8名区级领导挂帅,成立了10个协调小组。③对疑难问题协调解决。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疑难问题化解活动,对重点问题进行分类排队,逐案“会诊”,因案施策,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加以解决。④对非正常访依法教育疏导解决。一方面,加大对相关法规的宣传力度,积极引导依法信访和解决问题;另一方面,按照《信访条例》的要求,对个别以上访为名,扰乱公共秩序、重复进京非正常访的重点人员,及时固定证据,依法训诫教育,违反法规的依法处理。
3、不断创新抓接访。①实行全员接访。每周三安排一名区级领导干部到区信访办接访,每季度至少一次主要领导接访,敏感时期每天一名副区级领导接访。镇街和部门也照此执行。②实行联合接访。对涉及多条线、多个部门的重点信访问题,由接访领导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接待、共同研究处理办法,实现了信访事项“一体化”调处。③实行专题接访。在特殊时段,比如去年村级组织换届期间,每周安排时间,由分管区级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专题接访。④实行领导下访。结合区级领导联系镇街和部门制度,区级领导定期到基层联系点接待信访,为群众反映问题提供便利。2012年,区级领导干部到岗接待48次,接待群众1247人次,解决问题134件;镇街领导干部接待2335人次,解决问题198件。
三、着力强化社会治安防控
1.巩固完善治安防控体系。提升警防网效能,构建了封闭全区大网、布控城区小网和派出所区域网,形成了点线面立体防控格局,一线警力达到总警力的90%。民防网实现全区覆盖,拥有专业辅警、保安人员1700余人,维稳信息员835名,平安志愿者8500余名。
2.深入开展平安创建宣传活动。去年,开展全区范围大型集中宣传5次,区“两台一报一网”播发宣传报道210条,《镇街综治季刊》刊发10万份,区电视台播发宝坻金盾(公安分局主办)节目24期。同时,深入开展平安村居、平安校园、平安单位等系列创建活动。目前,全区共有基层平安单位318个、平安村居564个。(宝坻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李国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