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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昨日,市政府办公厅公开发布2013年市政府立法计划,一批涉及民生的地方性法规立法项目和政府规章立法项目位列其中。值得一提的是,由市公安局负责起草的《天津市居住证管理规定》也列入了今年立法计划。市政府办公厅同时明确,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所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草案都要通过天津政府法制信息网对外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记者了解到,今年市政府拟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地方性法规9件、预备提请审议10件、调研24件;拟制定政府规章14件、调研22件。主要涉及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保护生态环境、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等重点领域的立法工作。
其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多项法规成为亮点。今年包括《天津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立法项目计划向市人大常委会提请审议。而《天津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天津市居住证管理规定》《天津市控制地面沉降管理办法》《天津市直管公产房屋管理办法》《天津市危险房屋管理办法》《天津市高速公路管理规定》将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此外,目前今年立法计划中《天津市促进商业发展若干规定(草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天津子牙循环经济产业区管理办法》《天津市城市道路桥梁设施保护规定》已正式公布,将于6月1日起施行。
此外,《天津市养犬管理条例(修改)》《天津市学前教育条例》《天津市房地产开发建设条例》等列入了地方性法规调研项目,《天津市公共交通管理办法》《天津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规定》《天津市乡村公路管理办法》《天津市自然灾害救助办法》等列入了市政府规章调研项目。
市政府办公厅还要求立法计划中确定年内完成的审议项目,各起草部门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进度,尽早完成起草任务并报送草案送审稿。市法制办要抓紧进行审查,起草部门和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给予支持。起草部门不能按时完成起草任务的,要向市政府作出书面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