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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近日,江苏高邮女教师“怀孕审批”一事,被网友吐槽此规定“太雷人”。然而更雷人的是,记者调查发现,如此规定竟是教育界一项不成文的“潜规则”。为了职场生存,女性隐婚、轮流怀孕、排队生子、不敢休满产假……多少种“坑妈”方式,令职业女性在做母亲这项最基本的权利面前尴尬不已。(5月12日《中国青年报》)
尽管此事被曝光后,迅速被高邮市教育局叫停,但女性生育权被漠视的现象却刚刚露出冰山一角。现在的职场竞争激烈,女性在职场中本就处于弱势,而如今怀孕生子也成为女性职场生涯一道坎。不仅是教师,医生、护士、演员、模特、导游等许多行业,都隐藏着损害职业女性正常生育权的问题。
适龄生育本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正当权利,但用人单位从利益最大化出发,尽量压缩人力成本。一旦有职员进入怀孕、休产假的流程,不可避免地会对工作造成影响,因此对育龄女性的种种歧视已成为职场中的潜规则。甚至连教书育人的学校都出现“审批怀孕”的现象,实在令人深思。难道女性身在职场就必须牺牲自己应有的权利吗?现实中职场女性想要维权也确实艰难,用人单位大可以通过调动岗位、降职等诸多合法手段逼迫你自己辞职,让人有苦说不出。因此面对歧视,大多数女性选择了“沉默”,因为遭受到了不公平待遇,即使想打官司讨回公道,但损失难以量化,举证困难,况且需要耗费许多时间、精力、金钱,影响自己的正常生活。
对江苏高邮这样已经明显触犯了《宪法》、《劳动合同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行为,不仅要加强“硬政策”的宣传贯彻,更需要社会理念这一“软环境”的大转变。因为毕竟法律法规只能适用于违规行为,而更多对女性生育的人文关怀需要整个社会达成共识。近期日本首相安倍要求将现行法律规定的最长产后一年零6个月的育儿假更改最长三年,很多西方国家在产假、哺乳假陪护假等休息时长上的规定都远远超过我国。虽然我国相关政策法规一直倡导积极保障育龄妇女生育权,但大多数人还是认为生育是个人的事,没有意识到这是对整个社会的发展作出贡献。
母亲节刚刚过去,公众在这一天对母亲极尽赞美,倒不如尊重每一位有权利成为母亲的女性。面对被侵犯的生育权,我们缺乏的不仅仅是相关法律法规和社会保障,更是一种社会共识:女性生育后代并非个人或家庭的事情,而是在承担社会责任,它的意义绝不低于职业女性对社会的贡献,而这个成本应该由整个社会来共同承担。(文/静默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