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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南宁5月15日电(记者费文彬通讯员张 磊孙晓梅)广西壮族自治区两家公司套用国家支持油茶事业相关政策,以种植油茶树名义,在短短一年多时间内非法吸收社会存款4.89亿元,造成全国29省17万多人次受害。今天,该案在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指控称,2010年10月,昌顺捷五富通林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顺捷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赵德强与金月亮林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月亮公司)法定代表人吴福春推出“企业+消费者+林农+基地”产业化经营模式,对外宣称以两公司为经营主体,通过连接消费者和林农两端,以销售渠道募集资金来支持油茶基地建设,但实际上是假借发展油茶产业之名,承诺在一定期限内支付高额返利,吸引社会公众向昌顺捷公司高价购买山茶油,从而达到吸收公众存款的目的。随后,金月亮公司委托其他制油厂家生产山茶油。金月亮公司以每盒95元的价格进货,再以每盒188元的价格卖给昌顺捷公司,昌顺捷公司以每盒936元向外销售。王立群作为昌顺捷公司的财务主管,负责募集资金收支与结算,对非法吸收资金活动起到了推动作用。
检方还指控,昌顺捷公司在未经金融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面向消费者开展购油高额返利活动,如果消费者在12个月内支付11232元购买12盒山茶油,到期后可获得各项补贴奖励28820元。此外,昌顺捷公司还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制定一套员工借款模式。该模式规定要成为昌顺捷公司员工,必须借资给公司作为周转金,并参与购油高额返利活动。完成销售任务后,员工每月可领取150至10500元不等的绩效工资。
为使更多社会公众参加购油高额返利活动,赵德强、吴福春和王立群对外隐瞒虚假出资的事实,夸大公司经营规模,谎称公司的经营行为是在自治区领导和林业厅具体指导下进行,政府已下达该公司500万亩种植指标。随后,昌顺捷公司积极在全国各地设立分公司、营业部等分支机构,吸引大量消费者参与购油高额返利活动。截至案发时,昌顺捷公司发展设立分公司299家,营业部1438个,参与人数达170056人次。经鉴定,从2011年2月至2012年3月底,昌顺捷公司已吸收资金4.89576亿元,支付返利款2.97亿多元。
检方认为,该案3名被告人的行为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追究刑事责任。
该案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