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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宰门傅树茂
南京市体育局群众体育处张科长介绍……小区自建的健身器材还没有纳入体育部门的管理体系。小茜出事的那处健身场地,就是由小区开发商所建。(5月15日金陵晚报B04版)
这是正规的渠道发出的声音,我觉得可信。但产生了一个疑问:南京究竟有多少“由开发商所建设”的健身器材?而小区的“超期服役”的健身器材很常见,是“由体彩公益金捐建的”还是“由小区开发商所建”?有必要进行调查统计,体育局则最有资格做这件事。调查清楚后,即研究公布处置措施。我的建议是,凡小区自建并“过期服役”的,最好都进行拆除。倘若小区业主和物管想保留,那就按规定的程序向社区、街道层层申报,由相关部门现场考察后再决定是否捐建。
这样,南京的所有健身器材便可纳入正规的管理渠道,克服乱建现象。也希望开发商今后不要再擅自设置健身器材了,若要建,就要负责到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落实监管和维修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