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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员赵先生:10年前,我和张某经人介绍认识,因没有达到法定婚龄,所以在老家就仅置办了酒席而没有领取结婚证。本来打算达到结婚年龄后就去补办结婚手续,因后来有了两个孩子,就一直没有补办。前些日子,张某不幸发生车祸,经抢救无效死亡。法院判决对方以及保险公司共计赔偿80余万元。现在,岳父母家认为我无权继承。请问:像我这种情况,是否有权继承她的遗产?律师答问: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死者遗产,如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可以配偶身份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处理;如认定为同居关系,又符合继承法中“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情形,会根据相互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适当地分给遗产。
菅峰律师(上海旭灿律师事务所主任,注册税务师,读者俱乐部特邀律师。咨询:4008805008法律百事通热线,手机13301969336地址:中山西路1265弄18号1403室)执业证号:13101200110790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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