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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记者/李秀婷实习生/曹菲)今年大年初二,8岁的盛盛(化名)在天河区中山大道珠村的BRT路段横穿机动车道时,被一辆出租车撞倒,当场昏迷,大腿骨折。交警做出事故认定,司机万先生和男孩承担同等责任。昨日,孩子的爸爸尹先生接到法院传票,万先生向法院起诉,要求尹先生赔付其出租车被扣押期间的误工费等共计2万余元。
8岁男童横穿BRT路段被撞飞
今年大年初二下午4时许,8岁的盛盛和小伙伴们在外游玩后回家。经过中山大道珠村BRT路段时,盛盛没有走天桥和人行道,而是翻过BRT车站防护栏,由南向北横过机动车道,结果被万先生驾驶的出租车撞出10米远。
现场群众立刻拨打了120,珠村治安队也赶到现场。盛盛的父亲尹先生当时正在珠村牌坊的家中,闻讯赶到时,孩子已经躺在地上出于昏迷状态,全身抽搐。盛盛在母亲的陪伴下被送往中山三院进行抢救。父亲和司机万先生随后赶到。因为身上没有带足够的钱,尹先生让司机万先生支付医疗费。万先生称身上没有带钱,要去附近的银行提款。结果,他一去不返,这一离开就是10多天。
盛盛被撞后在医院昏迷了三天,2月18日进行了大腿手术。因为神经麻木,直到第20天才开口说话。住院24天,共花费5万余元医疗费用。期间,盛盛一家只得到了保险公司支付的1万元交强险赔偿。
交通事故认定双方承担同等责任
3月11日,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天河大队作出道路事故认定书。认定书中说明:万先生具有驾驶机动车没有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的过错行为,行人盛盛具有横过道路时没有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的过错行为,双方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
随后,盛盛家人向天河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5月5日,法院判决,除去已经支付的1万元交强险,保险公司还需赔付2.3万医疗费。截至昨日,判决书还未发到当事人手中,盛盛家人还未收到赔付款。
昨日,还在为盛盛的医疗费用发愁的尹先生接到法院传票,司机万先生在天河人民法院对尹先生提起诉讼,要求赔付出租车被扣押期间产生的误工费、承包费、拖车费、维修费等2万余元。
原来,事故发生后,出租车被车管所拖去检测,半个月后车管所放车。尹先生担心出租车被开走后,司机不给支付医疗费,所以申请了财产保全,继续扣押出租车。半个月后,司机万先生向车管所支付5万元押金后才把车开走。因此,司机万先生起诉尹先生要求赔偿车辆扣押期间的各种费用。
律师说法:司机诉求合理合法
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律师陆宇星认为,针对此次交通事故,交通部门的事故认定是比较合理的。他解释,一般承担同等责任是指机动车承担60%,行人承担40%。法院判决书下发后,司机及保险公司应依照判决立即赔付2.3万元医疗费用。
另外,因为事故双方均有责任,出租车因为交通事故而被车管所拖去进行检测,扣押期间产生的各项费用,也应该按照事故认定共同承担,即行人应该承担40%的费用。因此,司机向行人起诉要求承担误工费等费用也是合理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