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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热线96511消息家里水管漏水,导致房屋墙面渗水,家住梅园公寓1栋1603室的杨女士就碰到了这样的烦心事,房子干了湿、湿了干,让她心力交瘁。更糟糕的是,由于损坏的水管一直修不好,污水甚至渗漏到4楼的住户家,十多户业主因此受到了影响。
2013年4月3日上午,正值清明假期前夕,一条市长热线信息引起了三里庵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注意:梅园公寓1栋1603室的杨姓女士称,家里房子漏水已经长达半年。
4月7日,街道司法所、杏林社区工作人员上门了解情况。“你们可算来了,看看我们家都成什么样了。”经现场查看,工作人员发现杨女士家的厨房几乎被水淹没,客厅里的强化地板有的已被泡酥,家里霉味很重。据了解,该处房子在2012年年底已经由建筑公司修理过两次,但都没彻底修好,且在修理的过程中,导致卧病的老母亲得了肺炎,花去了数千元医药费。因此,杨女士坚决要求物业给其置换房屋,其他一律免谈。
就在该事调解的过程中,另一消息使情况变得更加复杂,楼下住户纷纷反映由于1603室损坏的管道得不到修理,污水已经渗漏至15楼、14楼,且有越来越严重的趋势,甚至4楼的住户都受到了一定影响。
针对这一情况,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告知杨女士,如果是因为她不同意修理管道,楼下居民的所有损失将由她一人承担。同时,工作人员也与物业、建筑公司方沟通,让他们适当作出让步,看能否在寻找房屋、支付房租的基础上,适当补偿一定的费用。再三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协议。
(唐粲季云冈本报记者郑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