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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权益
本报讯(记者林霞虹通讯员宋丹)未成年人犯罪了,家长却无法赶来履行相关权利怎么办?日前,广州市荔湾区检察院聘任了6名“合适成年人”,他们将临时替无法赶来的家长行使法律规定的权利。
根据新刑诉法的规定,检察院在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时,要通知法定代理人到场。但荔湾区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一些外地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法定代理人由于路程遥远、经济困难等原因到场率很低,导致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诉讼权益不能得到有效保障。
在这种情况下,荔湾区检察院率先聘任了一批合适成年人。这些人员来自于区关工委、团委、教育局以及广州荔盟等多个从事未成年人保护、教育的机构和组织。接受聘任的合适成年人将在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法定代理人无法到场的情况下,代为行使部分法定代理人的诉讼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