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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记者得到消息,宁波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已同意市城市客运管理中心更名为市城市客运管理局。今天,宁波市城市客运管理局在江东通途路838号正式更名挂牌。
更名后,市城市客运管理局新增了公共自行车和轨道交通管理职能。比如参与起草轨道交通管理的地方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发展规划,并参与轨道交通运营票价制定,公交配套场站设施验收,承担轨道交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行政执法和服务质量的检查、考核,以及运营经济的统计分析等工作。
此外,新的城市客运管理局还将承担即将投放的公共自行车系统规划、建设和运营管理工作。
宁波市城市客运管理局将在现有公交、出租及市域客运管理基础上,将公交管理科更名为公交(公共自行车)管理科,并新增轨道交通管理科和科技信息科,主要负责轨道交通运营、公共自行车和智能公共交通管理职能。据了解,原市城市客运管理中心2011年10月28日成立。
本报通讯员方新年本报记者王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