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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黄洁本报实习生孔一颖
“我们的法治意识不算强,要说怎么给同学们宣传法律知识,怎么预防犯罪,我们也缺少工作思路,多亏了检察官。”北京市延庆县某中学德育工作负责人接到公开信后表示。
据了解,北京市延庆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处近日制作了40份“预防犯罪、守护青春”的公开信,发放给延庆县各个中小学校的德育部门。信内详尽阐述了未检处的工作职能,并明确合作意愿。之所以要发放公开信,延庆县检察院检察官谷芳卿介绍,该院通过对延庆县近3年来发生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调研后发现,之前办理过的几起比较恶性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理后均针对个案对发案学校发放检察建议,但事实上效果并不理想。“通过调研我们了解到,预防犯罪不仅是要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还要通过预防使学生免受伤害。”
谷芳卿认为,从目前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调研情况来看,案件中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结伙现象比较严重,而在学校开展法治课堂等宣传,一方面可以让孩子学习到法律知识,消除小团体意识,另一方面也让他们知道一旦发生类似的伤害事件应该如何应对。
据悉,延庆检察院将根据学校收到公开信后给予的反馈开展后续工作,包括建立附条件不起诉机制、开展法律知识讲堂、组织学生旁听庭审等。此外,该院未检处还将利用家庭、学校、社区等多个平台,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禁区吸烟拟罚五百
□新华社记者吴俊
目前正在深圳市人大审议的《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修订草案)》大幅提高处罚金额,禁烟区吸烟罚款拟从原来的20元增加到500元。
据了解,与现行条例相比,修订草案一方面扩大了禁烟场所,由7类增至16类,宾馆酒店、商场超市等场所也新划定为禁烟场所;另一方面,大幅提高处罚金额,比如在禁烟区吸烟且不听劝阻的,罚款由原来的20元大幅提高至500元;在禁烟场所的经营者未履行控烟职责且逾期不改的,罚款由原来的最高3000元提高至3万元。同时,还新增了多个罚款事项。如烟草制品经营者派赠宣传品的,罚款10万元。
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疾控处副处长张欣说,罚款不是目的,条例的最终目的是控制和减少烟草烟雾的危害。高额的罚款对违法者具有威慑作用。
深圳市作为全国首个进行地方立法控烟的城市,早在1998年就出台了《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但实施情况并不理想。2011年,卫生部公布修订后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自当年5月1日起宾馆、饭馆等室内公共场所禁止吸烟,但因为种种原因未执行,该规定变为“一纸空文”。
记者了解到,修订草案把原条例中由卫生行政部门一家负责的执法权,赋予教育、交通、公安、城管等12个政府相关部门,即要求其对各自职责领域内发生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