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报记者台建林
5月15日,“全国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陕西省西安市公安局经侦部门在钟楼邮局广场向市民宣传防范经济类犯罪,尤其是防范非法集资、传销、生产假冒伪劣商品以及假币、假发票、银行卡等经济犯罪知识。据警方介绍,过去十年间,西安有数以十万计的市民陷入到非法集资的泥潭中无法自拔。
5月初,西安市启动为期一个月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月活动。据悉,本次活动以“远离非法集资,建设和谐西安”为主题,将深入基层和社区,向老年人、城中村拆迁户等重点人群宣传普及与非法集资相关的金融知识。活动期间,各区县、开发区将在规模较大的重点社区、街道、集镇设置宣传服务咨询台,要采取措施坚决杜绝投资类公司在全市城中村拆迁区域,开展理财等集资宣传。同时向广大群众介绍合法的投资渠道和理财方式,揭露非法集资的惯用伎俩及社会危害。
今年1月,西安市召开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会议,西安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说,去年西安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非法集资案件17起,其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立案12起,集资诈骗案件立案5起,涉案金额共10.63亿元,其中过亿元的4起,5000万元以下1000万元以上的6起。
西安市金融办的相关负责人介绍说,从掌握的情况来看,西安市非法集资风险主要集中在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和投资类公司,以及投资办学领域。
其实早在2011年,陕西省民政厅就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民政局、各民办办学机构要认真搞好民办学校集资建校情况的清理,严格禁止民办学校集资建校。
通知要求,各类民办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和金融政策,依法筹措、管理、使用好建校和办学资金。学校举办者不得向学生、学生家长筹措资金,不得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对违法违规集资建校,抽逃资金,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依法吊销其办学许可证,终止其招生办学资格,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