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今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法院以减少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调整执行工作为指导思想,更新执行观念,在充分适用强制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的同时,坚持以和解促执行,以和解促和谐的原则,注重讲究执行艺术。在执行工作中首先是做好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使其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其次是对暂无履行能力的,促成执行中的和解。不仅使执行结案率明显提高,而且有效缓解了执行工作的压力,维护了社会稳定与和谐,为辖区经济健康快速发展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王鸿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