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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梁洪通讯员蒋义红)在近日召开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工作座谈会上,桂林市检察院作的《着力深化并案侦查模式,有效提升大要案比例》经验发言引起了与会人员的关注。“通过先立渎职案,然后并案侦查贪污犯罪和其他犯罪的办案模式,深挖相互关联的犯罪事实,不仅大幅提高了大要案比例,而且有效破解了反渎工作的难题。”桂林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邹定华说。
近年来,桂林市检察机关在侦查理念上,由反渎“单罪名”向反贪并案“多罪名”转变,在查办自侦案件中大力推行并案侦查模式。在查办灵川县大圩镇政府副镇长戴某玩忽职守案件中,该院先突破其在负责高新项目征地拆迁中的受贿情节,然后再查证其不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导致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的罪行,形成关联犯罪互联互证。今年4月3日,戴某被法院以受贿罪、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桂林市检察机关不仅对自行侦查的罪名进行并案侦查,而且依法对公安机关管辖的与渎职犯罪相关联的犯罪也进行了并案侦查。在办理民警成某涉嫌非法搜查案时,检察人员发现其有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经请示批准一并侦查,查实了成某的非法搜查、敲诈勒索、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多项犯罪。2012年12月,法院三罪并罚判处成某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
据了解,今年来,桂林市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并案侦查多罪名渎职侵权案件15件15人,其中大要案14件14人,移交反贪部门查办受贿、行贿案件6件6人,发现涉嫌职务犯罪线索20多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