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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检察官,没想到现在作证尽义务,还有补助。”近日,两名证人郭强和郭明兴(均为化名)拿到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检察院反贪部门侦查人员给他们的补助金,非常意外。
郭强、郭明兴两人是一起涉农贪污案件的关键证人,接到侦查人员的通知后,一大早从后宅镇赶到80公里外的无锡市内办案地点。配合取证后,侦查人员向他们发放了因前来作证产生的交通、就餐补贴。
“你们是不是还有什么要求?”侦查员发现证人在领到补贴后,似乎还有话要说。
“我们出来误了一天工,按照公司规定得被扣工资,每人要损失200块钱。”他们说出了自己的担心。
“请把你们公司负责人的联系方式给我,我来和他说说。”侦查人员拨通电话后,向该公司负责人就证人作证的相关法律规定做了详细解释,得到了对方的理解和支持,答应不会扣两人的误工工资。
据悉,这是埇桥区检察院制定《证人作证补助实施办法(试行)》后,对证人首次发放补助金,在安徽省尚属首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