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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高传伟通讯员王飞李赞谋)经河南省三门峡市检察院提出抗诉,近日法院对严某、王某共同诈骗一案作出改判,严某、王某由一审无罪分别被改判为有期徒刑六年和四年。这是该院实行三项具体措施,强化审判监督的结果。
修改后刑诉法实施后,上诉案件数量剧增。今年1月以来,三门峡市检察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9件126人,其中上诉案件44件102人,工作量是去年同期的2.6倍,案多人少的矛盾更为突出。为积极应对这种变化,该院迎难而上,科学谋划,采取三项具体措施,加快办案进度。
依法加强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夯实案件质量基础。发现二审案件证据存在纰漏时,该院主动与办案单位和人员联系,说明该证据在证明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指出存在问题,督促其在二审办案期限内查证落实完毕。庭审时,主动邀请侦查人员旁听庭审或出庭作证,确保办案质量。
及时与法院沟通,比如必要时建议召开庭前会议,解决非法证据排除、违法取证调查等可能影响二审案件质量效率的问题。
认真听取案件当事人及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等意见,明晰和把握上诉理由涉及的焦点问题,切实做好信访风险评估,以便采取措施解决问题,确保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