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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合肥5月18日专电(记者程士华)为解决社会团体行政化倾向问题,安徽省近日出台的《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的意见》提出要求,不论是现职公务员,还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都不得在协会、商会等联合性社会团体兼任职务。
《意见》提出,要支持社会组织依法按章、独立自主开展活动,解决行政化倾向严重等问题,政府、企事业单位要从职能、机构、工作人员、资产和财务等方面与社会组织脱钩。现职公务员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在行业协会商会、工商经济类的联合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兼任领导职务,并限制其在其他类型社会组织兼任领导职务。确因工作需要兼任的,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从严审批。离退休人员在社会组织担任领导职务也要严格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