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访谈对象: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程 琥
法周刊:行政审判与法治政府建设联系最为紧密,在一定程度上堪称是依法治国进程的晴雨表。请问北京法院是如何发挥行政审判在促进依法行政方面的职能作用的?
程琥:党的十八大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提出了到2020年实现“法治政府基本建成”的目标。这对行政机关的依法行政意识、运用法治方式实现行政管控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也为行政审判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我们的行政审判工作始终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公正高效地审结了大量行政案件,真正通过案件审理来发挥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职能作用。我可以告诉你一个数据,北京法院去年行政诉讼收案数量在直辖市中排名第一,而万人人口收案比已连续多年位居全国第一。
除判决外,对于在行政审判工作中发现的个案及类案问题,我们会有针对性地发出司法建议,近几年年均要发送司法建议70余件,回函率达到了85%以上。发送对象除行政机关外,还包括了学校、企业、部队以及其他社会组织。
应该说,司法建议在消除隐患、堵塞制度漏洞、改进工作方法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除司法建议外,北京各级党委、人大和政府在每年年初都能收到法院报送的行政案件司法审判年度报告。通过年度报告,各级法院通报行政案件审判中发现的政府决策、行政执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改进建议,及时向党委、政府转达社会公众的愿望和诉求,为领导决策和改进工作提供参考。
法周刊:我们注意到,北京法院在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受到广泛关注,能否介绍一下具体做法?
程琥:好的。多年以来,我们将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作为行政审判的一项重要工作,努力改变“告官不见官”现象。
通过不断探索和实践,目前我们在全市形成了“以制度推动出庭,以创新推动出声,以延伸推动出力”的工作局面。
为鼓励、督促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我们利用各种机会,反复介绍出庭应诉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而北京各区县近年来纷纷开展具体工作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机制,部分区县已出台了工作规则,对辖区内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作出了具体规定。近两年,部分区县的政府一把手已亲自出庭应诉,有的还当庭拿到败诉判决书,这在全国范围内也是具有相当典型意义的。
当然,“出庭”不“出声”,只能使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流于形式。为推动从出庭到出声这一“升华”过程,我们的院庭长们为行政机关领导干部讲授法制课,介绍行政诉讼庭审流程,加强应诉能力指导。
此外,我们还在部分基层法院尝试改革庭审方式,由法官引导行政负责人就执法情况及协调化解案件等发表具体意见。
通过出庭应诉,促使行政负责人将个案得失及时转化为依法行政的经验与教训。同时,负责人也会在庭后主动与法院沟通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征求法院对于改进工作的意见与建议,并积极部署改进措施,从而使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成为各级政府有效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做好群众工作、解决群众困难的真正“出力”的过程。
法周刊:做好上述各项工作,对法官队伍应该是一种考验,北京法院在队伍建设方面有哪些具体措施吗?
程琥:行政审判职能的充分发挥当然离不开素质过硬的法官队伍。目前全市从事行政审判的法官均达到了本科以上学历,40岁以下在编干警更是90%以上拥有研究生学历,对于这一点我是非常自豪的。
多年以来,我们坚持每年对行政法官进行全员脱产培训,利用首都区域优势,邀请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及重点院校专家学者授课,提高法官对法治发展进程的把握和理论联系实际的司法能力。
为确保案件审理和文书撰写质量,我们建立了行政案件裁判文书日常检查制度,每季度均抽取一定数量的文书,从审理程序、法律适用以及文书撰写等几个方面进行案件评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情况、及时督促整改。五年来共计抽查裁判文书1000余份,发布通报20余期。
此外,我们结合行政审判工作的特殊性,在日常工作中着力培养行政法官的忠诚信念,增强正确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着力改进司法作风,增强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着力培育职业操守,以廉洁的司法形象赢得群众对司法公信力的广泛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