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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王 洪)近日,一场特别的双向选择在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双方主角一边是该院业务部门中层副职干部,另一边是部门负责人。经过个人志愿、部门选择,32名中层副职干部闯关成功,进入新的岗位。
为了改进干部作风,激发队伍活力,遏制司法腐败,襄阳中院按照庭长选副庭长、副庭长选庭长的方式,首次对业务部门中层副职“大换血”。根据该院《业务类中层干部双向选择实施方案》,每个中层副职干部最多可选择3个单位,其中任现职5年及以上的,必须轮岗交流。参与双向选择的中层干部对照方案公布的各个岗位要求、条件,比较各个部门职位的差异,选择适合自己的岗位。拒不选择单位的,就地免职,统筹安排工作。
“在参与中层干部双向选择过程中,我感受到压力和挑战。我一定倍加珍惜自己的工作,加快实现角色转换。”被轮岗交流到该院民一庭任副庭长的焦静平告诉记者。
“我们希望通过双向选择,切实改变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现象,增强工作凝聚力与工作责任感。这样的改革以后还要进行。”襄阳中院负责人表示,“自开展双向选择以来,全院上下勤廉奉献、干事创业,全力创建一流人民法院的导向和氛围日渐浓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