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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城乱马
马家辉
《江南style》风潮已过,如果现在仍有人在跳在唱,你大可掩嘴笑他一句:“哦,你竟然这么out?”
然而,不以成败论英雄,它毕竟曾经热过火过、成功过。回看前事,我觉得《江南style》的成功秘密其实在于“挑逗”二字——挑逗你把两手交叉重叠,轻握拳头,然后一脚站地,一脚抬起,伴随强劲的音乐拍子作骑马状;然后看看自己,是否跳得赢那位胖大叔。如果连胖大叔都能把骑马舞跳得精彩,你自问又怎会输他?你不服气,于是,你跳,你跳跳跳,你在强歌劲舞里跟胖大叔暗作较量,像一场无伤大雅的体操竞技比赛,也像一局随时随地可以进行的电子追逐游戏。
但当然你的真正挑战对象是自己。骑马舞看上去易跳,其实颇有难度,手脚节奏必须协调有致,否则,像一个刚吃了不洁生蚝而肠胃不适、急于找寻厕所的人,捧着肚皮,站在厕所门外却不得其门而入,急得跳脚了,状甚可怜更可笑。除非你是郭富城或任达华或钱国伟,否则即使一练再练亦难有所寸进,但这更挑逗了你的好胜心。城中商人早就写书向大家示范了如何“争气”了,而“争气”本来就是香港人的核心价值,若不争气,香港难有今天。所以你看一次MV便跳一次骑马舞,意图超越自己,像越栏般,永远渴望下一道木栏跨得更高。
然而回头细想,“挑逗”二字或尚不足形容骑马舞之风靡威力。更精准的说法应该不是挑逗而是挑衅,因为,这不是迈克尔·杰克逊在跳舞(还记得他的moon-walking吗?那才是挑逗),也不是郭富城在跳舞,而是一位摘掉了黑超墨镜即变面目模糊的胖大叔在跳舞,你敢不敢像他?你能不能像他?
那么,跳吧,至少你能够在胖大叔的挑逗和挑衅下争个气,跳个痛快淋漓。所以在报纸照片上我们常见胖大叔跟国际名流见面,他都交叉双手,向对方示范骑马舞的基本姿势,显然是因为对方也想学他一学,而他既是在教导,亦是在暗暗挑衅,看看对方能否接招。此时此刻,胖大叔其实亦在挑衅世界,而每成功挑衅一回,便可捧回数百万港元演唱酬劳,他是世上最快乐的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