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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自2012年下半年以来,本市发生多起偷排偷倒危险废弃物的突发环境事件,为严厉打击这些环保违法行为,本市环保、公安部门主动配合,联手开展多起环境污染事件的调查处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2012年10月17日晚7时许,一辆罐车在向本市开发区现代产业区一污水井偷排污水时,被保安巡逻队当场发现,在向公安滨海治安派出所报案后,派出所干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控制住违法人员,扣押违法车辆,同时主动协助环保部门开展调查处理,最终经滨海新区公安局批准对车主执行行政拘留5天的处罚。通过严厉的处罚,杜绝了该地区此类案件的再次发生。
2013年2月19日,本市宝坻区环保局在塘承高速公路40公里处发现被人遗弃的强酸性不明污染物,在向公安部门通报后,公安部门立即加大了该区域的警力和巡控力度。2月24日,在违法人员再次倾倒废酸液体时,被公安干警当场抓获。目前,被抓获违法人员正在取保候审。
自2012年8月以来,本市大港环保办发现深槽河部分河段、青年渠大港境内河段出现黄色污水。经排查,疑为倾倒所致。2013年3月初,两河再次出现污染加重现象。为妥善处置污染、防控倾倒行为,大港环保办与公安、交通、法院等部门协调成立了倾倒案件联合查处机制。3月27日,大港环保办在深槽河河岸连续发现可疑车辆,中塘镇派出所立即派出警力,一举查扣三辆嫌疑车辆,同时刑拘6名涉案人员并开展侦查。
在全市废酸产生单位专项执法检查中,各级公安部门也给予了大力支持。共取缔了6家废酸非法储存场,查扣4辆废酸运输车辆。通过对违法企业和人员的严厉打击,起到了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的良好效果,有效遏制了非法收集、运输、处置废酸的违法行为。(通讯员闫平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