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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耕地保有量达4752万亩
华南四省区市均达到土地利用总规控制指标要求
南方日报讯(记者/卢轶通讯员/祝桂峰戴永吉赖文浩实习生/刘合潇)笔者昨日从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获悉,2012年华南地区守住了耕地保护红线,四省区市的耕地保有量都达到了国家批准的分省区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指标要求。
按照“十二五”规划,广东省明确了到2015年全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366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834万亩的目标。去年,广东省的耕地保有量总面积4752.19万亩,基本农田面积3982万亩,均超过了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保护任务目标。同时,2012年广西壮族自治区耕地保有量总面积6624.47万亩,农田面积5497.2万亩;海南省耕地保有量1089万亩,基本农田面积941万亩,均守住了耕地保护红线。
广东去年能顺利完成耕地保有量目标的主要原因在于不断推进和总结“三旧”改造经验,推进产业转移园土地节约集约利用评价和考核。广东省土地资源供需矛盾尖锐,耕地后备资源少、占补平衡压力很大。为此,2008年以来,省国土资源厅把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建设作为中心工作,全力推进利用低效园地、山坡地开发补充耕地和“三旧”改造,大量开发补充耕地,连续13年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而华南各地的“双保工程”也各有特色:广西开展节约型产业园区创建活动,带动全区国土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构建节约集约用地管理、考核、评价机制;海南探索国际旅游岛建设背景下的土地利用新格局,探索一线海岸线生态保护和土地资源的节约利用;深圳市探索实施城市发展单元制度,探索城市低效用地的二次开发新模式新经验。
2012年,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开展了广东阳江、江门,广西北海、贵港,海南万宁、儋州等6个城市的例行督察,并对广东、广西、海南三省区共18个城市开展了审核督察的集中核查,审查征转项目3239宗,核查用地现场84个。今年,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将通过督察、调研和督导“三管齐下”,广东省中山市、揭阳市,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来宾市,海南省琼海市、澄迈县等6个城市被纳入例行督察行列,全面推进审核督察日常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