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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检察室开展举报宣传周活动
今年以来,山东省高青县检察院紧扣职能定位,以派驻基层检察室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向农村延伸,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发挥了积极作用。
细化制度抓队伍
按照淄博市检察长会议的部署要求,高青县检察院积极向县委汇报争取,使派驻基层检察室主任均在驻地镇兼任党委副书记,为派驻基层检察室的职能发挥提供了更加广阔的舞台。注重协调内设机构与派驻基层检察室之间的关系,使部门工作和派驻基层检察室工作相互配合,相互促进,形成合力,既缓解了派驻基层检察室人手少、工作量大的情况,又为各业务部门增强了法律监督整体效能,促进了派驻基层检察室工作全面有序推进。
结合高青县实际制定并细化派驻基层检察室的管理和工作制度,加大落实监督力度,用制度管人管事,确保派驻基层检察室工作健康持续发展;配齐配强派驻人员,选派政治素质好、熟悉业务、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干警到派驻基层检察室工作,确保上级院和派出院的决策部署得到较好的贯彻执行。
目前高青县检察院派驻两个基层检察室,配备人员平均年龄31岁,其中检察官3人,占50%,研究生学历2人。
扎根培土接地气
派驻基层检察室自运行以来,在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化解基层社会矛盾、预防涉农职务犯罪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从而带动“服务三农、矛盾化解、管理创新”三个方面向广度深度拓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今年以来,高青县检察院派驻检察室采取措施,把检察机关扎根培土接地气的工作做细、做深、做实。
主动服务保障重大工程项目顺利推进。深入辖区6个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了解情况15次,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10次,提供法律咨询,为重大工程项目解决问题19件,保障重大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
主动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纠纷。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7件,接待群众来访咨询135人次,为群众排忧解难39件。依法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3件,妥善化解或协助平息集体上访7件110余人。
针对村级财务、土地征用承包、支农惠农补贴不公开、不公示、缺乏监督的情况,共协助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34次,受教育的乡镇、村干部达300余人次。
针对明年辖区即将开始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的情况,派驻基层检察室采取全程监督、监督签订《参选承诺书》等有效措施,及时排除影响换届工作的苗头性隐患,做好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各项前期工作。
找差距定目标
高青县检察院派驻基层检察室建设虽然取得了不俗的成绩,但仍有一些问题困扰着检察室的发展。一是每个派驻基层检察室平均管辖5个乡镇,“人少事多”矛盾突出。二是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派驻基层检察室干警处理农村矛盾纠纷、处置群体性事件能力有待提高。
为更有针对性地解决这些问题,高青县检察院多管齐下、多策并举,探求新路径,谋求新突破,推动派驻基层检察室工作不断深化。首先,加强派驻基层检察室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派驻干警开展群众工作的认识和能力。其次,积极构建矛盾调解救助机制、畅通群众诉求机制、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等服务机制,发挥保障民生、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服务发展的一线平台作用。三是全方位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检察工作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