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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啸宇)近日,根据国家有关部委的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省通信管理局下发通知,要求自2013年4月1日起,省内新建住宅小区及商住楼等建筑群的驻地网通信设施建设必须纳入建设工程的统一规划,以实施“光纤到户”工程。同时加快推动既有住宅建筑光纤到户改造工程,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乡镇、农村地区新建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实现光纤到户。
《通知》明确,2013年4月1日后,设计并开工的住宅区及住宅建筑要将驻地网通信设施建设纳入工程竣工验收的前置必要条件之一,不符合要求的不得组织竣工验收;所有新申报审查的新建住宅区或住宅建筑群施工图设计文件要包括驻地网通信设施实际内容,凡不符合要求的,各施工图审查机构不得审查通过,不得发放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各住宅开发建设企业和各物业管理企业,积极支持新建住宅驻地网通信设施建设和既有住宅光纤到户改造,主动提供便利条件,不得与任何企业签订垄断性协议,不得限制各电信运营企业平等竞争和接入,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用户选择权,违反通知规定且拒不改正的,计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并与企业资质相挂钩。
《通知》要求,各地区住房城乡建设和通信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加强监管力度,有效推动“光纤到户”工作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