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本报讯5月21日,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召开了“法官律师恳谈会”,该院各业务庭长及法官代表与沭阳县共10个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表,就如何构建法官和律师之间的法律职业关系进行了深入交流。
会上,大家坦诚相待,真心倾诉。双方一致认为,最高人民法院提出要构建法官与律师之间的和谐关系,就是要建立法官与律师两个法律共同体之间互相理解、互相尊重、互相支持的正常、透明的健康关系。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法官和律师之间的关系处于紧张状态,双方之间对抗多于合作,更多的是不理解、不信任,这是不正常的,违背了法律职业共同体和职业法律人共同追求的目标。双方一致表示,恪守职业道德,维护法律权威,树立司法公信,是法官和律师的共同职业责任和职业追求,双方在庭审及其司法实践中,要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互相交流,互相支持,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能真正感受到公平正义。双方倡导,建立健全法官与律师正当的法律职业交流机制,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执业操守,依法公正办理每一个司法案件,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为创造一个更加优良的司法和法治环境,为“平安江苏、法治中国”作出应有的贡献。
(丛兵兆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