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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至5月,地陷新闻频频见诸报端,“走路死”成了网络流行语。地陷一再夺命,为何没有人承担责任?为何没见举一反三,对同类情况进行排查?世上最安心莫过于脚踏实地,谁来告诉公众:我们的“脚底下”究竟是实是虚、是安是危?对此,网友的感慨显示出公众对于安全的担忧:“地下有漏洞,出行须自求多福”。
走路之死
城市地陷频发
5月20日晚,深圳龙岗区横岗街道四联社区红棉二路华茂工业园的路面塌陷,伴随着一声巨响,5名刚下晚班拖着疲惫的身子走出工厂大门的深圳市伟群精密机械制品发展有限公司的员工,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丧命于突如其来的路面塌陷形成的深坑之中。
3月31日,河南省许昌县苏桥镇武庄村突发地陷,一处民宅瞬间没入“天坑”中,导致一名老人死亡。村民怀疑,地陷与从村庄地下经过的许昌铁矿有关。
3月26日,深圳福田区景洲大厦小区大门过道处因隔壁项目在进行拆除工程时防护不到位导致地陷,一名小区保安坠入坑中,不幸身亡。
1月28日,广州市荔湾区一临街商铺因地铁施工突发大面积地陷,“吃掉”2栋6间商铺。
1月2日,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附近一在建地铁工程由于污水管线迁改发生塌方,3人被困,其中2人死亡。
脚下之危
天灾还是人祸
深圳横岗街道办22日晚发布了事故原因:道路坍塌地段“上世纪90年代初兴建,建设标准低,年久老化,”细看此次深圳地陷事故原因,着实让人不安。地下基础工程本该是百年大计,怎么会短短二十多年就“年旧老化”?有关部门有没有进行日常巡查监控?为何没有发现老化问题?城市中到底还有多少这样的安全隐患?
代表深圳市官方发言的横岗街道办副主任于致昀认为“肯定是天灾”。
但华南理工大学建筑与城市设计研究所副所长周剑云不容置疑地说:这不是自然坍塌,“不是天灾,这是人为事故。”专家指出,地陷不仅让“脚下空洞”裸露出来,更暴露了政府部门在防范防灾方面的麻木不仁:不清楚辖区内具体道路的地质情况;因道路系早期自发形成而没有承担相应的后期维护监控工作;因没有法规要求和相关设备忽视对排水箱涵安全隐患的排查;不掌握辖区内排水箱涵安全隐患点整体情况……
华南理工大学土木与交通学院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张原认为,“地陷”事关每个人的生命,政府亟须补课。首先,在地质勘探方面,要多花成本,大面积选点,避免遗漏可能产生安全隐患的因素,从而科学地制定规划和施工方案;同时,加强对施工环节把控,避免层层转包导致实际施工者权责不统一而造成的工艺欠缺,留下安全隐患;此外,必须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促使监管部门必须定期对地下情况进行有效检查,及时维护;基层监管部门应当全面了解辖区内地质和地下设施情况,做到心中有数,积极排查各类安全隐患点,不能做没要求就算了的“懒政者”。据新华社
城市地陷
人之祸
近年全国各地地陷事故频发,甚至发生“走路死”“开车死”等惨剧,被形象地描述为称“古人忧天”“今人忧地”。地面塌陷为何防不胜防?城市地陷该怎样应对?
地面塌陷防不胜防,无孔不入,并不是靠提高公民的安全意识就能解决的。人们不禁要问,外表看似结实可靠的混凝土地面,为何会突然塌陷,形成“吃人”“吞车”的数米深大坑?经调查,大到上海、武汉等大城市,小到一些中小城市和县城,其基础建设大多缺乏系统规划,地表反复被“开肠破肚”,造成地下管网错综复杂,后续管理维护无法跟上。一旦管线老化,渗漏水或暴雨冲刷土壤就容易出现塌陷。
要改变当前这种情况,首先要转变传统的“重地上、轻地下”,“重建设、轻管护”的建设观念,从源头抓起,做好规划,打牢基础,避免出事故之后再亡羊补牢。其次,明确相应道路、管网的安全性检测、维护的职能部门,各部门明确责任,加强监管。预防为主,强化监管,双管齐下,及时发现并排查塌陷隐患,最大限度地杜绝此类典型城市人为灾害的再发生。
“末日”天灾没有来,城市地陷的“人祸”应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防治结合,最大限度地避免悲剧发生,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X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