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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5月24日上午,兰州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在市政府召开。会议传达了国务院和省上关于201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议的精神,并对今年我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副市长曹丕玉出席会议并作讲话。
多种因素导致就业难
据悉,今年全市普通高校就业生将达到约1.5万名,毕业生总量增加与就业岗位不足的矛盾将更加突出。加上多数高校毕业生就业观念依旧滞后,过分看重岗位、行业、地域、身份的择业期望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导致了高校毕业生在就业中不能尽快地适应市场的需求。另外,很多用人单位只愿招有工作经验的人才,而毕业生更渴求得到一份既稳定又收入高的工作,造成人才市场的两个主体产生错位,导致签约率很低。此外,地处内陆地区的我市总体经济还不发达,造成很多优秀的高校毕业生去了经济发达、薪酬高的地方,而留下的毕业生就业更加困难。
落实各项培训补贴
根据安排,今年我市将进一步完善高校毕业生优惠政策,为高校毕业生创造良好的基层就业环境,为自主创业搭建“绿色通道”,通过各项扶持政策的实施,进一步增强高校毕业生创业的积极性和信心。同时,通过实施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制度,积极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高校毕业生网络招聘月”等活动,为高校毕业生拓宽就业渠道。在职业技能和培训方面,积极落实各项培训补贴政策,提高毕业生的就业技能。对定点职业培训机构参加创业培训并在6个月内实现就业或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按职业培训补贴或创业补贴标准的100%给予补贴,职业培训补贴标准为300元/人,创业培训补贴分别为GYB培训(产生你的创业想法)补贴标准300元/人和SIYB培训(创办和改善你的企业)补贴标准1300/人,补贴资金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
重点帮扶困难家庭毕业生
帮扶援助方面,各县区将重点把困难家庭毕业生的就业援助工作纳入就业服务体系,优先安排困难家庭未就业毕业生参加实习、职业资格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按规定落实培训、鉴定补贴和实习基本生活补助。对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学生,符合条件的按有关通知分两年免除学费共4000元。对到农村基层和城市社区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对离校后回兰的“零就业”家庭毕业生实施重点帮扶,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和岗位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