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筑生态城市 建设美丽天津
天津北方网讯:按照市政府批转的《关于实行河道水生态环境管理地方行政领导负责制的意见》,本市河道所在地区县人民政府负责人作为水生态环境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即“河长”,对所辖河道水生态环境管理负总责。市河道水生态环境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23333622。现将主要“河长”名单公布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