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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张仁平)近日,在福建省漳浦县金仕顿大酒店工地,石付长扛起一包水泥往工程车上送,他对前来回访的该县检察院公诉科科长杨文鹏说,清明节过后,他就回漳浦打工来了。他说,作为一个异乡人,自己在这里感受到了公平正义和司法温暖,这是他从老家贵州回来务工的最大理由。
去年8月,石付长在漳浦打工时被谢某打成轻伤。由于家庭困难,3万多元的医药费还是姐姐借钱垫付的,而谢某经济也拮据,一分钱未赔。案件于12月中旬移送漳浦县检察院审查起诉。今年1月23日,鉴于石付长一家生活困难重重,承办人建议他申请刑事救助。没想到两天后,检察官就把7000元救助金送到他手上。
老石说,在自己最无助的时候,检察院雪中送炭,让他倍感温暖。怀揣救助金,老石回老家过了个安稳年。
救助石付长的款项,来自漳浦县“检察救助基金”。2012年3月,该县检察院在县慈善总会设立“检察救助基金”专用账户,依靠社会力量加强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基金主要来源为社会组织、个人捐赠或资助。对符合救助条件的,检察院启动程序,报慈善总会审批、发放。截至目前,该项资金已积累67.5万元,救助11名特困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款11.5万多元。
该院检察长林文井告诉记者,“检察救助基金”的操作模式解决了实践中救助金来源难、落实难、保障难的问题。同时,基金户头设在该县慈善总会,实行专款专用,接受社会监督,公开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