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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昨晚,家住滨海新区开发区雅园的居民孙先生反映称,从4月26日起,小区内的垃圾桶就堆满垃圾没人清,现在垃圾已堆得像小山一样。
居民张先生说,雅园有350余户居民,原业委会曾选聘一家物业公司负责小区物业管理,但因诸多原因,物业公司撤出。后来,原业委会采取“自治”管理,每户居民每月要交30元,这让170余户居民无法接受并以各种理由拒交费,原业委会只能解散。随后,社区居委会临时负责小区管理,并受原业委会委托,代收小区理发室租金,用于支付垃圾清运费。4月26日,这笔租金已用完,无法再继续支付开支,所以小区内的垃圾就无人清了。有人曾联系环卫公司,而垃圾清运费用每月要收1500元。5月16日,社区居委会决定代收这笔费用,按每户每年60元的标准均摊收费,但仍有百余户居民不肯交费。被访居民表示,业主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应履行义务,要准时并足额地缴纳清洁费和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