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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李贺
24日,省交警总队针对使用警用和公安专段号牌车辆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第二次专项整治,对冒领、串挂、挪用、外借、伪造、变造警用及公安专段号牌、驾驶证、行驶证等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
当日9时许,在人民大街与解放大路交会处,执勤民警拦下一辆挂着公安专段牌照的大众越野车。在对其进行检查时,该车驾驶员无法出示车辆行驶证,表示当时并未随车携带。
“根据相关规定,这种违法行为要处以50元罚款,驾驶证记1分。”省交警总队法制督察处法制科卢鹏科长说,这种不随车携带车辆行驶证的行为并不少
民警对违法车辆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
见,交警部门将加大对这种违法行为的查处。
据了解,针对使用警用和公安专段号牌车辆的违法行为的查处将一直持续到5月末。交警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警用及公安专段号牌管理力度,解决警用及公安专段号牌车辆在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杜绝冒领、串挂、挪用、外借、伪造、变造警用及公安专段号牌、驾驶证、行驶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交警总队欢迎群众监督,对发现的违规违法警用车辆,及时向当地公安交警部门或交警总队进行举报。
交警总队举报电话:
0431-85813086、85813067、85813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