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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晓坤是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二审监督处的一名检察官,1995年通过社会招考进入检察院工作。相对于一审时公诉人的工作,二审监督处检察官的工作并不太为公众所熟悉。实际上二审检察官的工作量非常大,区县院上诉、抗诉和审判监督的案件都由二审监督处负责办理。
吕晓坤这样形容公诉席上的自己:“站上公诉席时,我代表的不是我自己,而是检察机关。在公诉席上,我会努力让自己处在一个‘无我’的状态,要抛弃自己个人的一些东西,以职业的角度去面对案件,面对法庭。”很多人说,吕晓坤的性格有点像男人,比较理智。吕晓坤自己认为,她的个性中有很多激情的成分,但在面对具体案件时,绝对会以客观公正理性的态度来对待。研究案件时当然会有个人的想法和观点,看卷时也会挟带激情,对很多不公平不公正的事情有愤怒,也有不甘心。那就更要从检察官的职业角度出发,用证据来说话。干好二审监督工作,必须回归客观与理性,情绪不能代替客观理性的判断。
“二审监督,可以说是对以前司法过程的‘查漏补缺’:审查漏洞、追诉漏罪、追加赔偿、补充证据,在整个司法流程中,是一个对一审‘挑毛病’的过程。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特别认真细致,一定要把每个细节查实,把证据固定,才能让每个案子的结果更加细致、严密。”而只有吕晓坤自己知道,在这细致的背后,她付出了多少努力。进入二审阶段的案件多为重大复杂案件,而且我国是两审终审制,意味着将会迎来终审判决,此时控辩双方的对抗会更加激烈。而客观认定案件事实、辨析上诉抗诉理由都需要证据来支撑,因此,必须坚持客观与理性,全面搜集证据、客观认定事实。反复地阅卷、多方搜集证据是一个辛苦而枯燥的过程,吕晓坤凭她的坚韧将细致进行到底。(今晚报记者陈宝琪王赫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