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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丽娟:我和老公结婚已有三年,婚后一直住在婆婆名下的房产,但是婚前我装修这套房子自己掏了12万元。现在,我和老公要离婚,分割财产时房子自然没有我的份儿,但我要求老公和婆婆返还我当时付的装修费,他们却不肯。请问律师,我能否要求他们返还我装修的全部费用? ◎律师解答:
天允律师事务所的贾长亮律师说:房子虽然是你婆婆名下的,但是你在结婚前出资装修该房,离婚时对方理应返还部分装修费。虽然房子产权不是你,但如果你能证明装修费是你婚前个人财产支付的,那么你和老公离婚时他或者其母理应将装修款返还给你。
不过,房子已经装了快三年,应该会算出一定的折旧费,因此你不可能将全部的装修费要回来。
时报记者张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