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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近一期的《望》新闻周刊以《公务接待“四菜一汤”标准走样大盘套着小盘上》为题披露,随着中央和地方持续开展转变作风各项活动,公款吃喝之风初步得到遏制。但受拉关系、跑项目、要资金等利益驱动,“酒桌办事”依然大行其道,有的干部对中央规定“左顾右盼”,心态复杂。“舌尖腐败”并未彻底杜绝,有些地方、有些部门,仍然在耍小聪明、玩老手段,想方设法让“四菜一汤”的标准走样变形。
为什么有人胆子这么大、理由如此多、嘴巴这样馋?早在200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就印发了《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遗憾的是,几年过去了,这项规定并没有得到很好落实,这是不争的事实。但是,如果简单地把“四菜一汤”标准走样的主要原因归咎为“缺乏具体、硬性的内容”,这就实在有如闭着眼睛下刀——未能切中要害。那么,“四菜一汤”标准为什么会走样?这个问题值得探究。在我看来,主要缺乏以下三个基本要素:
缺乏羞耻感。有人说,现在一些当官的,城市的规模有多大,他们的嘴巴就有多大。这话不无道理。君不见,曾几何时,从城东到城西,从城南到城北,大凡有特色、有名气的酒楼、酒店,哪一家没有留下某些官员推杯换盏、脸红人晕的身影。有的人非但热衷于大吃大喝,而且要变着花样吃、赶着新潮吃。更有甚者,把公款吃喝与有地位、有能耐挂起钩来。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缺乏约束力。长期以来,各地党政机关实行的都是财务“一支笔”报销制度,其本意是为了加强内部经费的掌控与管理。然而,就像歪嘴和尚念经一样,不但走了调,而且变了味。不少单位的经费,“一把手”想怎么支配就怎么支配,爱怎么开支就怎么开支。至于吃喝之类的支出,更是“小菜一碟”。有些实在觉得不妥的,就设法加以变通,报销也就顺理成章了。
缺乏透明度。许多地方、不少单位,财务收支等等虽然也谈公开、搞公开,但公开的内容,要么犹抱琵琶半遮面,要么是精心动过手脚的,若隐若现,似是而非,雾里看花,不明不白。如此这般,公开的目的不是让人监督、欢迎监督,而是堵人喉舌、掩人耳目。
正是因为缺乏羞耻感、约束力和透明度,相关规定再具体、内容再硬性,也有空子可钻。按理说,“四菜一汤”的规定已经够具体了。可是,有妙计的人、不自觉的人,就上鱼翅、燕窝之类。你拿他怎么样,人家并未超过“四菜”和“一汤”呀。但经由他们舌尖吞下的,同样是大笔的公款;从他们嘴里喷出来的,依然是腐败的味道。看来,要想有效杜绝公务接待标准走样现象,还得从增强官员羞耻感、制度约束力、公开透明度三个方面动脑筋、想办法、出实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