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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群众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根本要求,也是建设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如何做好群众工作?笔者将近几年参与信访接待、做群众工作的体会概括为四个字——礼、理、恕、了。
以礼为群众工作基本点。儒家认为:“礼之用,和为贵。”我们将这一传统理念,赋予全新的内涵,引入接待工作之中,用“礼”来体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使“礼”在接待工作中外化为一种态度、一种方法。培养“有礼接待”意识,尽力做到有热心、细心、耐心、诚心。树立“有理推定”的接访理念,在群众工作中切实做到换位思考。坚持“礼”贯始终,擦亮文明示范窗口。
理是群众工作的主要方法。理,包含着整理、疏导、办理、道理、理解等内容。群众工作也一样,不能眉毛胡子一起抓,必须理清楚上访问题的性质、原因,理清楚解决问题的方法步骤、类型,因人施策。对不懂法而申诉的,通过耐心细致讲解政策法律、程序等,消除顾虑,劝其息诉。对于时过境迁、失去复查条件,来访者情绪偏激、胡搅蛮缠的案件,要耐心沟通疏导,释法到位,待其冷静、理智后再处理。
恕就是让申诉者感受到宽容和理解。以己之心换人之心,“恕”包含有宽恕、谅解的意思。让申诉者感受到国家和社会的宽容,得到理解和宽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意义重大。要做来访人倾诉衷肠的贴心人,消除其愤懑情绪,向其诠释执法者“恕”之理念,使其也能宽容他人,对社会报以感恩之情,树立自信心,扬起新生活的风帆。
案结事了是目标。了,就是了结,即“案结事了”。把一切工作围绕着“事要解决”展开,把群众情绪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需要”。对于不满意处理结果的重复访,要抱着“千访不厌”的态度,在不违反保密规定的原则下,将办案过程和处理结果向来访人公开。
综上所述,“礼”、“理”、“恕”、“了”,各有不同的内涵,又有着密切的联系:“礼”是接待工作的基础,是贯彻控申工作始终的理念和方式;“理”是接待工作的基本方法,“礼”是“理”的准备,“理”是“礼”的展开;“恕”是接访者应具备的心理境界,是“礼”和“理”的深化,它既包含着古老的哲理,又体现着时代的特征;而“了”作为关键点,则是各个环节应围绕的中心,也是做好群众工作所要达到的最终目标。阳光执法,宽严相济,才能达到“了”的执法境界。因此,四个方面既互相区别又互相联系,密不可分。
(作者系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