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南方日报讯(记者/陈彧通讯员/丘源源)5月24日下午,中山市律师协会(以下简称“市律协”)与广州仲裁委员会中山分会在中山商事仲裁大楼举行合作协议签字仪式暨专题法律讲座。通过这次合作协议的签订,往后市律协将可推荐符合资格的律师到广州仲裁委员会担任仲裁员,从而扩大中山法律服务,并进一步为中山社会管理和完善法制环境发挥重要作用。
根据《仲裁法》第十三条规定,仲裁委员会聘任的仲裁员需从满足五个条件之一的人员中挑选,其中一个条件就是“从事律师工作满八年”。据市律协工作人员透露,在之前广州仲裁委员会就已聘任了中山部分律师担任仲裁员,而此次协议的签署无疑将让中山更多的优秀律师获得进入仲裁委员会担任仲裁员的机会。同时市律协也希望通过共同推行仲裁法律制度,提高全社会的仲裁法律意识,同时发挥律师在中山民商市仲裁领域的积极作用。
据了解,目前中山片区有44名仲裁员,其中31人拥有律师身份,约占执业律师的5%。“今后双方将加强交流合作,以促进相关业务的发展。”市律协执行会长程禹斌如是说。
签字仪式后,广州仲裁委员会副主任王小莉为现场人员作了题为《律师在仲裁中的角色及定位》的专题讲座,并表示律师与仲裁员的双重角色的体验,既是对律师的考验,也是有益于其今后发展的锻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