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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放在繁华路段的非机动车可能要收取停车费(资料图片)
本报讯记者高小茜非机动车在繁华地段、商业场所门口停车要收费啦!记者昨日从市政府获悉,针对严重影响市民出行和市容环境的非机动车停车乱象,我市日前印发《南昌市非机动车停车管理实施意见》,通过制定规章制度强化非机动车停车管理,实现市容环境整洁和道路交通安全。
据了解,根据《实施意见》的部署,由市规划局牵头制定非机动车停放场地规划,市公安局交管局、市城管委等相关部门配合现场勘查,严格按照规划确定的点位设置停放点。各区、开发区(新区)建立稳定统一的管理队伍,优先考虑吸纳现有的停车管理人员及残疾人。
此外,在繁华地段、商业场所门口等要统一划定收费地段并进行公布,按物价部门明确的收费标准收取停车费,小街巷、社区门口等不收费地段要明确管理人员进行有序管理。为了解决非机动停车管理经费问题,将采取三个“一点”的模式,即由停车收费收取一点,区财政解决一点,市级财政补助一点进行保障。
对目前存在的私划停车泊位乱收费问题,各区、各开发区(新区)及管理部门要开展集中整治和专项整治,非机动车停放规范后,若仍有私划泊位的,由公安部门配合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予以取缔。此外,南昌市还将争取在今年出台试行非机动车停车管理办法,为管理工作提供政策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