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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网讯:记者从天津海事局获悉,《天津东疆保税港区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创新试点方案》正式获交通运输部批复同意,这标志着本市将在全国率先实施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天津北方国际航运中心建设也因此迈出了关键一步。
按照《试点方案》,在东疆保税港区进行登记的船舶,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可悬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其船籍港为天津东疆,只能从事国际航行和作业;特殊情况下,从事工程作业的船舶和为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生产服务的各类船舶,经交通运输部批准后,可在国内水域施工作业。
据介绍,与传统的船舶登记制度相比,此次《试点方案》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从登记条件、船员配备、登记种类等方面进行了大量创新探索。例如:经海事机构核准后,允许船舶雇用外籍高级船员,但外籍船员比例不得超过30%。
据悉,根据《试点方案》一系列的船舶登记创新制度将吸引更多的中资船舶回归,切实地扩充国有船队实力,维护国家战略利益,确保重点物资的运输安全,最终实现国货国运的目标,巩固我国在国际海事组织中A类理事国地位,维护和发展我国航运大国的地位。天津海事局通过大量工作,实现了对现行船舶登记制度下购置船舶年限、国家授权组织等方面要求的重大突破,将为东疆保税港区开展船舶登记制度创新试点提供广阔的政策空间,使更多的船舶注册东疆保税港区,加快天津国际航运业上、中游产业发展,缩小与世界上主要国际航运中心的差距。(记者马庚申通讯员马艳玲王金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