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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A4版)
一、立体过街设施建设
背景资料:一是立体过街设施缺乏。全市现有孺子路人行天桥1座和八一大道永叔路口、孺子路口、中山路口、民德路口、阳明路口,阳明路一经路口、二经路口、三经路口等地下人行通道23座。为缓解地铁施工过街压力,增设了北京西路师大附中、八一广场、胜利路、象山路等6座临时人行天桥,远不能满足中心城区行人、非机动车出行需求。二是部分设施设计有欠缺。6座临时人行天桥中,师大附中人行天桥没有顶棚,八一广场等其他5座人行天桥没有全封闭,过街环境差。所有人行天桥均无自动扶梯,老人、残障人士过街不便。现有人行地下通道人非混行,部分市民在通道内快速骑行。八一大道中山路口、民德路口地下通道出入口位于机动车道上,行人出入横穿行车道,影响机动车通行秩序。
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实地调查,根据行人过街需求情况确定近、中、远期立体过街设施建设计划。
45、赣江中大道的南昌大桥两侧路口2座立体过街设施。
责任单位:南昌市政府
落实单位:南昌市城管委、发改委、财政局、建委
责任人:沈杰、邓建新、陈以荻、郑炜
完成期限:年内开工
46、阳明东路贤士二路口立体过街设施。
责任单位:南昌市政府
落实单位:南昌市城管委、规划局、发改委
责任人:沈杰、罗剑云、邓建新
完成期限:年内完成立项
47、已经开工的青山南路公交专用道上2座人行天桥,要尽快解决高压线迁移问题,加快建设进度。
责任单位:南昌市政府
落实单位:南昌市供电局、市政控股集团
责任人:唐屹峰、熊一江
完成期限:12月底前
48、结合地铁站点施工,对占用的北京西路丁公路口、八一大道中山路口、北京西路师大的地下通道,完成还建施工图设计。
责任单位:南昌市政府
落实单位:南昌市轨道交通集团
责任人:毛顺茂
完成期限:12月底前
49、加强立体过街设施管理,制定立体过街设施管理规章制度,安排专人负责立体过街设施的管理、养护和清扫工作,保持立体过街设施安全、卫生。加强巡查,对在地下通道骑行等行为加大处罚力度。
责任单位:南昌市政府
落实单位:南昌市城管委、交管局
责任人:沈杰、王伟
完成期限:由南昌市政府专题研究
二、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背景资料:全市共安装各类交通标志约3.3万块,交通护栏93公里。交通标志标线设置缺乏前瞻性,未考虑城市发展需求,没有及时设置施划或数量过少无法满足实际需要。有的标志标线没有考虑整个路网的交通状况,只是单独考虑该条道路本身的交通特点,指向不全,造成标志标线提供的信息不连续,驾驶员无所适从。部分路段地面标线因长时间使用磨损严重,驾驶员难以识别。
50、完善创建文明城市迎检的20条主干道、40条非主干道、40个路口的交通标线(具体路名见附表4)。
责任单位:南昌市政府
落实单位:南昌市公安交管局
责任人:王伟
完成期限:8月底前
51、红谷滩新区、高新区、经开区负责完善本辖区道路的交通标线。
责任单位:南昌市政府
落实单位:各区管委会
责任人:各区管委会主任
完成期限:8月底前
52、在路幅较宽路段增设中心护栏和机非隔离护栏。在八一大道隔离带设置隔离护栏,防止行人随意穿越。在现有基础上年内新增10公里隔离护栏。
责任单位:南昌市政府
落实单位:南昌市公安交管局
责任人:王伟
完成期限:12月底前
53、拆除洪都中大道第三干休所门口花圃,设置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
责任单位:南昌市政府
落实单位:南昌市改善办、园林局
责任人:李跃华、王向阳
完成期限:9月底前
54、将洪都中、南大道现有6.4米宽的花圃缩减为1.6米宽的机、非隔离绿化带,拓宽现有路面,增加2股车道,封住洪都中大道沿线东西两侧47个花圃的开口,并在非机动车道进口处设置隔离设施,禁止机动车驶入,避免机非交通冲突。
责任单位:南昌市政府
落实单位:南昌市改善办、规划局、园林局、交管局
责任人:李跃华、罗剑云、王向阳、王伟
完成期限:12月底前完成论证公示
55、拆除所有路中间影响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通行和安全的强、弱电线杆。
责任单位:南昌市政府
落实单位:南昌市供电局、公安交管局
责任人:唐屹峰、王伟
完成期限:逐年分批完成
56、抓紧出台支持城市公交优先发展规划、用地、路权保障、财政扶持等方面的政策,将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水平纳入政府的绩效考核和“两型社会(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建设的考核内容。将城市公共交通投入作为改善民生工程支出,建立专项资金,实行年度预算,并保持稳步增长,用于补贴公交企业公益性运营亏损和加快公交基础设施建设。每年保障交通标线复划资金,逐步解决市区内其他道路的交通标线的复划工作。出台支持更新出租车辆的政策措施,选择新能源车辆运营的给予补贴。
责任单位:南昌市政府
落实单位:南昌市改善办、交通运输局、国土局、规划局(建设、城管)、财政局等部门
责任人:相关单位一把手
完成期限:相关内容有的已出台政策,有的已作安排,抓紧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