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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摩托车在路口等待信号灯变绿时,被小轿车撞伤,没想到,本是受害人的摩托车驾驶员,却因醉酒驾车被公诉。近日,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对王忠峡提起公诉。
今年1月17日中午,王忠峡酒后驾驶摩托车沿三门峡市六峰路行驶至快速通道路口处,停车等待通行信号灯,此时,田佳驾驶一辆轿车经该路口右转,与王忠峡驾驶的摩托车追尾相撞,造成王忠峡受伤、车辆受损。
事故发生后,王忠峡被送往医院救治,交警赶赴现场勘查取证。经身份确认并采集静脉血样,田佳体内酒精含量为零,而受伤的王忠峡体内乙醇含量为224.92“g/100“1,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后经认定,田佳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但王忠峡却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李志方赵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