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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贺州(广西)5月31日电记者莫小松见习记者马艳司法部近日作出决定,追授广西壮族自治区富川瑶族自治县石家司法所原所长唐泉头“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5月30日,受司法部委托,广西自治区司法厅在贺州召开追授唐泉头全国司法行政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大会。
2004年,唐泉头经公务员考试招录,成为一名基层司法所司法助理员,2005年担任富川瑶族自治县司法局石家司法所所长,2012年4月,因辛劳过度倒在工作岗位上。8年来,唐泉头默默扎根在基层一线,奔走在边远山区,成功化解、平息20多起群体性事件,调解民间纠纷520件,成功率达98%。他忘我工作,生病期间没请一天假,没有耽误一天工作,更没有向组织提出任何请求,把35岁的年轻生命献给了无限热爱的基层司法行政事业,先后被自治区司法厅追授为全区司法行政系统“优秀司法所所长”和“优秀人民调解员”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