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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苏州(江苏)5月31日电记者周斌今天在此间举行的深化平安中国建设工作会议上,一批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受到表彰,北京市东城区等58个单位被授予“长安杯”,907名党政领导受到嘉奖。
会议宣读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综治委关于表彰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中央综治委关于表彰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秀市(地、州、盟)、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市、区、旗)的决定》、《中央综治委关于对北京市东城区等58个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并授予“长安杯”的决定》、《中央综治委、中央组织部关于嘉奖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集体、优秀市(地、州、盟)和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市、区、旗)有关领导干部的决定》等4份文件。
近几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扎实推进综治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各项工作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取得显著成绩,确保了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人民群众安全感稳步提升,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作出突出贡献。 >>下转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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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综治工作,深化平安建设、建设平安中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综治委决定授予北京市朝阳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等108个单位“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王金广等90名同志“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享受省部级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待遇。
同时,中央综治委决定授予山西省朔州市等10个市(州)2009—2012年度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秀市(地、州、盟)称号,授予北京市海淀区等55个县(市、区)2009—2012年度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市、区、旗)称号。决定继续保留河北省承德市等69个市(地、州)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秀市(地、州、盟)荣誉称号,继续保留北京市东城区等105个县(市、区、旗)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市、区、旗)荣誉称号。
根据2009—2012年度评选表彰结果,中央综治委决定,对北京市东城区等58个单位连续3次以上(含3次)被授予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集体、优秀市(地、州、盟)、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市、区、旗)予以通报表扬,并授予“长安杯”。
会议还对2009-2012年度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先进集体、优秀市(地、州、盟)、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市、区、旗)和继续保留全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优秀市(地、州、盟)、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市、区、旗)荣誉称号的地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主管领导干部进行嘉奖,共有907人受到嘉奖。
会议号召,要以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为榜样,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力推进平安中国建设、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部署要求,扎实工作,开拓进取,努力开创综治工作新局面,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作出新的更大贡献。